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
關于疫情期間催費及受理緩繳水費
申請工作的通知
南部分公司、東部分公司、北部供水分公司、海潤豐公司:
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(yè)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(魯政辦發(fā)〔2020〕4號)、青島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企業(yè)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的實施意見》(青政辦發(fā)〔2020〕7號)文件要求,現將集團公司疫情期間催費及受理緩交水費申請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疫情期間(時間區(qū)間暫定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,具體時間以上級通知為準),各分公司對所有用戶欠費不計收違約金、不進行停水催繳。在此期間,用戶可通過微信、支付寶、網銀等線上渠道繳納水費。
二、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(時間區(qū)間暫定為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,具體時間以上級通知為準),各分公司對所有用戶欠費不計收違約金,不進行停水催繳。對欠費用戶采取人工、電話、短信等形式進行催繳,盡力確保水費回收。
三、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水費的企業(yè)用戶,可遞交書面緩繳水費申請,申請應寫明申請緩繳水表繳費號、申請緩繳水費時間段、補繳水費時間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,加蓋企業(yè)公章后送至或郵寄至所屬分公司。各分公司應妥善保存受理的緩繳申請,以便年底備查。
特此通知
青島市海潤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
2020年2月25日

